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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曹雪芹借省亲情节而要出脱的真正心事。所以脂评提醒读者:“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过节,切勿作泛泛口头语看!”又批“接驾四次”曰:“点正题正文。”意思说,这是作者所以要写省亲故事的本心真意。
探春兴利除弊的治家,能使人联想到执政者在某些经济问题上的改良措施。我疑惑这也是曹家真事的变形写法。比如大观园管理实行包干责任制,众人反映说:“不必动官中钱粮,我还可以交钱粮。”宝钗说:“不过这几样,都是他们包了去,不用帐房去领钱,便算算,就省下多少来?”等等,极似曹寅等人分别为朝廷包干承办铜节省银两开支等事;诸如下面这些话,在曹寅和有关奏折中比比皆是:
蒙主人鸿恩,将浒墅等十四关铜,分为三份,赏给奴才等承办以来,我等每年将节省银俱已如数交纳内库。……今若将浒墅等十四关应付我等之铜价银一钱,脚费银五分,停止向关监督领取,改由附近江苏藩库支付,则……船夫雇价及各地杂用等项,即可节省银一万两。因此,比我等以前节省之十四万两,又可增加节省银一万两。……若能施行,则我等可免大江行船之苦,而亦有益于钱粮……(康熙四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折)
小说以假写真,以小寓大,恐读者忘却兴利除弊中假贾真甄的关系,特在管园众人向主子谢恩,说出“我们再要不体上情,天地也不容了”之后,立即插入家人忽报“江南甄府里家眷昨日到京,今日进宫朝贺,此刻先遣人来送礼请安”等语,将此事打断,暗示的痕迹十分明显。
曹家被朝廷治罪的真事,亦如南巡接驾事一样,在小说中是既不能不写,又不能如实明写的。脂评提到过八十回后贾府的“抄没”,若全是正面落笔地明写,恐难以隐去真事而又达到实录目的。我想,作者也许会使用一些侧笔暗写的办法来补足这件事,而其中有一些情景、细节,则很可能事先已化入了变形的“惑奸谗抄检大观园”回中了。当然,抄检大观园只是一个家庭内部的“自杀自灭”,但雍正夺嫡,党同伐异,杀戮锢废诸王子、宗室大臣,又何尝不是同室操戈呢?作者仿佛忙中偷闲,特意让探春流着眼泪说到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又在下一回让尤氏补充说:“昨日听见你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事,调取进京治罪。”等等,这难道是偶然的吗?这与作者写元春省亲而特意让赵嬷嬷提到南巡和甄家接驾事,何其相似!
十年浩劫期间,我曾在浙江安吉五七干校劳动,有一次与陈企霞同志(他当时被江青打成“叛徒”、“大右派”、“反党分子”,是“专政对象”。晚上,他悄悄过来与我聊天,我们常常谈到《红楼梦》)聊天,他说:“我有一个特别的想法,《红楼梦》中贾府的内部矛盾,反映了清朝统治集团内当权派跟在野派之间的矛盾。王夫人、凤姐等代表着在朝执政的当权派,邢夫人、赵姨娘等则是在野的反对派。”他还笑笑说:“我这只是胡说八道,别人不会相信的。”但我倒觉得这话极有见地。当然,曹雪芹不是简单地用小说情节隐写政治历史,也不会以某一小说人物呆呆地影射某一真人,否则,他塑造的人物形象就不会有真正的艺术生命力。他只是发现了封建宗法制大家庭与封建宗法制王朝之间所固有的许多相似之处,于是以其特殊的敏感,出于特殊的需要,有意识地用不同寻常的典型化方法,将两者的某些特征综合起来,沟通起来,虽表面只写一个家庭内部之事,其中或以小寓大,或借题发挥,或指东说西,人物形象、事件,既有其本身独立存在的价值和真实性,而认识意义又不局限于其本身。就用这个办法,曹雪芹才以“儿女笔墨”的形式,写出了一部十分深刻的“怨时骂世”的小说。太虚幻境石牌坊上的对联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对联于第一回与第五回两次出现,是作者着意强调。)我以为这是作者在提请读者注意小说的写法:人物与故事都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的,甄府与贾府正为表现这种关系而设。用假的敷衍,用真的点醒,它们是互为补足的。不要把假的当作真的,真的倒当成假的了。二、通灵玉最后到过甄宝玉手中
那么,甄府是否始终只用暗线,只在必要时偶尔一提,而不会作正面描写的呢?光看八十回书,仿佛是如此。裕瑞以为甄宝玉只不过是贾宝玉的“镜中影”,实际上作者并不会再另写一个各方面都相同的甄宝玉,这便是他根据八十回书的印象所得出的匆促结论。如果在小说开始时就作了交代,而中间又几次提到的甄府和甄宝玉,到故事最终都没有正面描写,都不出场,而只不过是一种传闻,那么,从结构艺术说,就成了前有呼而后不应;对甄家的事先交代和常常提到,都可以从这一角度上说它是多余的了,因而就不能算是一种完美的结构。而且如果写甄府仅仅只为了点醒所写贾府中省亲、抄检等事,其依据的真事是南巡或抄家,那是尽可以想出更简捷的办法来的,又何必特意再造出一家,而花那么多笔墨去交代一个与贾宝玉一模一样的甄宝玉呢?曹家显赫时,那些热闹的大事固人所周知,写在小说中是需要用变了形的幻相示人的;但势败家亡后的种种凄惨情景,知道的人就不会那么多了,而且骨肉离散,饥寒死亡,在当时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正不妨更多地用真而不必都用假了。所以,为便于写曹家真事而设的甄府,也就不妨多写一点,让甄宝玉也有机会代替贾宝玉出场,使之更多地表现小说主人公遭遇的真相。曹雪芹正是这样设想,这样写的。这一点,有读过通部书稿的脂砚斋等人所作的评语可以证实,试看下列脂评:
士隐家一段小荣枯至此结住,所谓“真不去,假焉来”也。(甲戌本第二回)
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宝玉之文,则正为真宝玉传影。(甲戌本第二回)
(贾母生日,问及送礼来的人家,凤姐回话时提及“江南甄家”)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庚辰本第七十一回)
(准备抄检大观园,凤姐唤周瑞家的等人进来,小说列举五家陪房后说“余者皆在南方,各有执事”)又伏一笔。(庚辰本第七十四回)
从以上一、三条脂评所说真去假来和假尽真显,我们推知作者写甄府与贾府是交替的,正面描写贾府时,不写甄府,后来写甄府时,也会暂时将贾府搁置一边。从二、四条脂评,我们更明确无误地知道八十回后是要正面描写甄宝玉和甄家事的。因为既然说“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那就等于告诉我们下半部是要写他的;说有些陪房在南方执事是作者的伏笔,也就可知后来有写江南甄家的情节。再结合“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之语来看,也就可以证明我们前面推断后半部可能多写真事是不错的,而且在八十回之后不久就该写到了。此外,甄士隐注解《好了歌》说:“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脂评特指出是“甄玉、贾玉一干人”,也可见后来要写到甄宝玉跟贾宝玉遭遇一样,也是“贫穷难耐凄凉”和蒙受“世人诽谤”的;而且还不只是通过旁人之口提到几句而已,因为那样由旁人提及的写法,是在上半部用的。这在脂评看来,只能算作是“不写者”的。
说到这里,就应该提出与我们上一节所说的有关的一个问题了。小说既是石头所记之见闻,那么,难道甄宝玉也有一块同样的通灵玉吗?如果没有,他与贾宝玉不曾见过面,石头又何从获悉远隔千里的南京之事,又如何能正面描写甄府和甄宝玉呢?甄宝玉肯定是没有通灵玉的。否则,贾雨村对冷子兴说起甄宝玉种种异常时,为什么不说呢?而且任何人都没有说过,可见他是没有通灵玉的。因此,要由对“假贾”的描写转到对“真甄”的描写,除非通灵玉也随之而转移,才不至于使这部假托石头所记的小说,在情节结构上前后发生矛盾。这又是曹雪芹在构思全书时,早就安排好了,并且被脂评所证实了的。通灵玉确是由于某种我们尚未弄清楚的原因,而转到了甄宝玉的手中。小说写元春归宁时点了《豪宴》等四出戏,脂评就戏名一一揭示出作者的隐意,其中对《仙缘》一出评曰:
《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
还指出:“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邯郸梦》是马致远等人从唐传奇《枕中记》情节中脱胎而成的杂剧,演钟离权使吕岩从一枕黄粱中省悟过来而出世成仙的故事。则“甄宝玉送玉”,应是使贾宝玉由失而复得的通灵玉,触发了他追昔抚今的悲感,并由此顿悟了“万境归空”的道理,终至“悬崖撒手”,弃家为僧。他以前曾几次发作“痴狂病”,摔玉说:“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但都未摔成。这一次大概是真的将它摔掉了。这样,石头也就最终完成了它经历兴衰的任务,可以向警幻仙子销号,回到青埂峰下去写他的《石头记》了。倘若像后人篡改那样,贾宝玉是石头投胎,那么,小说也就非要写到贾宝玉死了不可;只要宝玉活着,哪怕是做了和尚,石头也是不能提前离世的。曹雪芹当然不会这样构思。不过,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说说通灵玉落到甄宝玉的手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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