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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第2页)

多年后,忆起两人在绿林社活动中的初遇,依然会郑重写下,‘于千万人中,看了她那么一眼,我就被电到了……’

再后来,见识了她的诗作,沦陷于她的才华。

她成了他的灵感缪斯,两个人交往期

间,他的创作激情四溢,发表了一部又一部的言情小说,赚得的稿费,比诗社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多。

一帮小弟们,都说他是侠骨柔情。

不管赚了多少,他都发扬‘大哥’风范,毫不藏私,全数上交。

诗社的经费,一部分用作创办《华夏诗刊》,定期举办主题诗会,并将诗作结集出版;一部分用来组织成员们娱乐休闲,游山玩水;一部分用于拳馆的租用,械斗武器的购买,以及路见不平,拔拳相助后,内伤、外伤的治疗;一部分用于接济穷苦人家。

比一般的帮会,要‘善’一些,也要‘雅’一些。

在翁在鼎的带领下,内部爱国氛围浓厚,时常聚在一处,围看未曾谋面的,祖国大陆的风光录影带,看遍了塞北、江南、长江、黄河、昆仑、峨眉、武当、少林,并有感而发,创作了不少豪迈诗篇,集结成了几册《山河气势录》,出版发行。

引起了港台两地,不少文化名人的关注。

随之,诗社的规模与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成员多达四百余人。

这也为诗社的解散,埋下了祸根。

***

翁在鼎从小练武术,看武侠,养成了一身的侠气。

他向来都以古时大侠的行事准则,要求自己,与兄弟相处,信奉的是

有难同当,有福共享。

他是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会被兄弟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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