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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寻常的一天。
清晨作为开端十分完美,在活泼的鸟叫声中,深蓝色的天渐渐被日光带得越来越透明,这是一个难得凉爽的夏季早晨。
李荷花本来睡得并不好,走在路上,迎面的风带着清爽的湿润气息,立刻就把她的心情熨烫得服服帖帖。
以至于她的嘴角一直带着轻松的笑意,一路上认识的人都在问她:“荷花娘子,今天发生什么喜事啦?”
这只是寻常的一天。
到了夏季,镇上的小娘子们的口味就变了个彻底,原先受欢迎的几个颜色的胭脂受到了大大的冷遇。
不过好在她有先见之明,早就调了许多个鲜妍明媚的颜色,那水桃红色沾在小娘子饱满的唇上,比带露的荷花还娇艳呢。
于是这新品胭脂比预计卖的还要快,张纯去了分店调货。
李荷花接着站在店铺口张望,吹着偶尔拂面的徐徐清风,两颊汗湿,带着潮红。
这应该是寻常的一天。
锁好店门,张纯说要先回家给她准备个惊喜,她佯作嗔怒,笑骂他这个呆子,哪有给人惊喜提前说出口的。
张纯愣住,摸摸后脑勺,平素的聪明脑瓜子转不动一点:“那当我没说?”
引来一番小雨点般的香拳落在胸口。
黄昏后,月上枝头。
李荷花站在自己家新买的宅子门口,心里有些惴惴,酝酿着脸上的惊喜之意。
这宅子因为多了一个池子,超过了她和张纯的预算,一开始,她原想买另一个便宜些的。
只因为她的名字里带了荷花,这宅子的池子里种了满池的荷花,还没到盛开的季节,张纯就执意为她买下。
张纯总是这样,满心都是荷花。
其实,就算不进门也能猜到他说的惊喜是什么。
隔壁的相娘子早就偷偷告诉过她,张纯偷偷定了一整套的金打的首饰,说要在今天给她一个惊喜。
这呆头呆脑的傻夫君。
算了,夫君就是得宠一宠,爱一爱。
她带着笑容推门进去,门上的铃铛并没有如往常一般响起清脆的欢迎的铃声。
她看到那个身穿黑红袍子的两个怪人,站在她们家的院子里。
他手上凝出火球,也不回头,随手向她一甩衣袖。
他们身后是满地血红,张纯倒在角落,死死抓住另个人的裤腿,冲她喊:“荷花……快跑……”
“荷花快跑!”
黑色指甲的青白手指捏着铃铛摇晃。
全场的目光都凝注在那粒精美的小小铃铛上,此前楼石轶还带着微笑,如今连他也收敛神色,眼冒精光。
“原来是这种好东西,怪不得你追着她跑!”
温天仁神色复杂,以他的神识,自然知道那粒铃铛的精妙之处。
那铃铛看似只是纹路精美,但在那人手上摇晃时,发出的清脆声响居然带着古韵,再看那人周身,微光凝而不散,这竟然是一枚貌不惊人的、可以聚敛灵气的法器!
众所周知,灵根是感应天地灵气的基础,由此才能修炼出灵力。
如今天地间灵气稀薄,因此天材地宝生长缓慢,才使得那些千年的灵草尤为炙手可热,让修士们为之绞尽脑汁甚至不惜性命。
修士需要在灵气浓郁之处,才能修炼,所以凡人聚居的俗世向来为修士所避之不及。因此,灵气浓郁的可供修士开辟洞府的居所,也为各大势力所占。
传闻,上古时期,曾有一座灵气浓郁的神山,以至于那山上满是元婴期修士和化神期修士的洞府。
据说这神山,最后被上古大能们带入上界,从此在人界绝迹。
如今,这枚不起眼的铃铛,竟然在那人灵力运行之下,快速地聚集起了周遭的灵气,形成了一个虽然简易,但需要数个聚灵修士才能维持的聚灵法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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