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丞相府住了三日,何方要回桃花岛,丞相夫人万般不舍,殷温娇便安慰说长安城离桃花岛近的很,坐船半个时辰就能到,何方听了没说话,她们哪里知道桃花岛在千里之外的海上,而且又被何方设了阵法,常人根本无法进入桃花岛。
殷温娇回到桃花岛,变得越来越嗜睡,某日用饭的时候,胃里一阵翻涌干呕不止,张氏见了欣喜万分,让何方请大夫过来看看,何方说自己懂一些歧黄之术,不用请大夫。
何方给殷温娇把脉之后,断定殷温娇怀有身孕,张氏听了忙又念叨着感谢观世音菩萨。
这回还真得感谢观音菩萨。
☆、第四十三章
殷温娇十月怀胎诞下一个男婴,由张氏亲自接生,张氏捧着白白胖胖的大孙子,却没有多少欣喜,何方与殷小姐成亲不过八个月,孩子却是足月生的,一点都不像早生子,在张氏心底便种下了怀疑的种子。
但好在大孙子白胖可爱,眉眼又和何方有些想象,张氏心底也不愿怀疑儿媳妇,所以仍对大孙子百般疼爱,乳名唤作小鱼儿,因为殷温娇怀孕期间因害喜胃口不佳,唯独喜欢吃鱼,所以就叫了这么个名字。
一岁抓周宴的时候,应丞相的要求,抓周宴设在丞相府里,丞相得了金外孙,广发帖子,连唐王都凑热闹来参加了宴会,地上摆放着文房四宝,金银珠宝,琴棋书画还有一串佛珠。
丞相将小鱼儿放在地上,小声说道:“乖外孙,去抓文房四宝。”轻轻拍拍他的小屁股催促他往前爬。
小鱼儿留着口水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面前摆放的小玩意儿,又抬头懵懂地看着围着他的大人,然后开始爬起来,见他朝着离地最近的文房四宝爬去,丞相捋着胡须露出满意的神色,可小鱼儿在文房四宝面前停留了一会就径直朝其他东西爬去,最后抓住了离得最远的那串佛珠。
宾客见了,原本想好的吉利话也不知该如何说了,难道要说恭喜你啊,你外孙以后要当和尚,那不是找抽吗?
唐王此刻还没有经历地府一日游,对佛法并不推崇,见此没有多少感触,只是奇怪谁将佛珠放在抓周宴上。
何方走到玩佛珠玩的忘我的小鱼儿面前,小鱼儿见到父亲,张开手臂要抱,佛珠也顺势丢在一旁。
何方将他抱起来,柔柔软软的一团肉,还记得他刚出生的时候,张氏将孩子抱到他面前,何方明知这个孩子与自己没有一丝血脉关系,但当他动作僵硬小心地抱过孩子时,心底从没有那般充实过,这就像是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是他的延续。
何方几世没有机会当父亲,这次喜当爹让他有了新的人生经历,他对殷温娇这个明媒正娶的妻子只有相敬如宾,对这个儿子却有着深厚的亲情。
“这孩子与佛有缘,将来必会担负起弘扬佛法之重责,历经磨难修成金身正果。”何方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带着不容质疑的威严,连唐王都被他的话说的一震,立时觉得佛法之宏大,自己是不是也该传扬佛法。
赵恪不过是申屠念为了探寻底线的某一种尝试。缺爱叛逆公主x同校大帅逼申屠念x赵恪校园短篇,小炸微甜...
傅郗城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温润雅致,清冷矜贵,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心里其实藏着一个人。五年前初见姜予宁,傅郗城对她见色起意,迷了心窍。五年后,傅郗城再次与姜予宁相遇,从那天起,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了。一次次蓄谋已久地接近她,关心她,只等姜予宁跳入陷阱,彻底沦陷其中。后来,姜予宁的确心动了。…不久后,温润雅致的男人单膝跪在女人跟前,轻扯着她的裙摆,他嗓音温柔到极致,“姜予宁,我好中意你。”姜予宁问:“中意到了何种程度?”傅郗城笑得很斯文雅致,随之,炙热的吻落在了她的唇瓣上。他轻柔地捏住姜予宁雪白的后颈,低头深吻,“宁宁,喜欢我这样亲你吗?”姜予宁抬眸,指尖轻撩着他的喉结,“傅郗城,你能不能克制一点。”直到后来,姜予宁才知道,原来他们之间的相遇不是巧合,而是傅郗城蓄谋已久的接近。那年伦敦雨夜,傅郗城无意间惊鸿一瞥,油纸伞下,白色裙摆在风中荡漾,傅郗城记住了一辈子。...
微博号:腿毛略粗 #这就是一篇都市美食爽文!妖魔开餐饮# -- 这年头生意真的不好做,所有试图走创新创业的妖怪精灵们,几乎都在破产的边缘试探。 看看隔壁的小山参,卖身赚钱,拔得他小小年纪头发都要秃了。 再看看隔壁的大魔,整天碰瓷国家,玩自导自演的神棍戏码。 还有隔壁那只大鸟啊,送个快递,都比不过人家顺风。 加上一个寥寥云,养猪能把自己养破产了…… 赚钱真的好!难!哦! ------ 男主视角: 在这个艰难的世道,杜琼向道友请教该如何迅速实现丰衣足食、醉生梦死的快乐生活,被损友一巴掌拍得灵魂出窍……然后变成了寥寥云圈里的一只猪-。-# 命运,让他承受了太多的委屈。 #男主失去记忆,真实地以为自己是一只天才小猪猪#...
揽流光/和离后前夫称帝了(重生)作者:鹊上心头作为金尊玉贵的博陵崔氏贵女,崔云昭从未想过当她提出和离时,霍檀竟敢一口应下。当然,他二人本就是因着崔云昭叔父的一己私欲,硬是凑成了对。这样的婚事不要也罢,他再是能力斐然,是博陵人人敬仰的少年将军又如何?终究是军户出身的莽汉,白日里少有温柔软语,夜晚帐中却如烈火把人往死里折腾。崔...
周濛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将永远终结在十八岁的年纪。 弥留之际,她回想起了这一生的许多片段,如果只选一个珍藏在血咒中留她来世来取,会是哪一个呢? 樱霞峰的漫天春樱,和心上人的洞房花烛,还是亲见哥哥得胜凯旋,抑或是父亲大仇得报…… 好像都不是。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暮冬,她随母亲北往北燕王宫议一桩她并不怎么想答应的亲事,一个飘着雪的清晨,她爬上王宫最高的一棵白杨看朝阳初升。翘起二郎腿,枕起双臂,她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将整个宫城尽收眼底,却见不远处的梅园中,一个黑衣少年正晨起练枪,一杆红缨,动如雷霆,劈风斩雪,那少年高高马尾,眉目如画,那一园的红梅仿佛也喜欢他的英姿,于纷扬霜雪中悄然绽放,盈盈梅香…… 胸腔逐渐感受到匕刃的寒冷,生命流走的最后瞬间,她想,这也许就是她此生见过的最美景色。...
陆羽用了十七年,终于吞噬天帝魂魄,重新审视这个世界。自天地重开,灵气重现,芸芸众生以长生为道,夺气运而生。聚真气,可开山碎石,日行千里。练法术,可呼风唤雨,腾云驾雾。虎啸山林,龙游浅水。这一世,问鼎苍穹,猛虎下山,龙飞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