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凌绝的目光在每一名玩家脸上扫过,他点点头:“排好队,一个跟着一个,捂住口鼻,跟我去里面见一见咱们的艾修斯先生吧。”
第40章 这个副本的真相
一共九名玩家挨个排好队。
凌绝身后跟着张成, 再后面是三名女玩家,然后是萧百里齐云苏西, 殿后的人是黄晓杰。
本来苏西说他要走最后的, 但黄晓杰觉得在恐怖片里最可怕的反而不是走在最后面而是在中间, 这样背后怎么都会传来脚步声,他也就没法判断到底是不是鬼怪发出来的, 很容易自己吓自己。
他还举了个生动形象的例子,就事小时候和同学们去鬼屋玩, 因为太过于紧张入戏,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握住了鬼屋里的道具小刀, 这时候有个同学咳嗽了一声, 他想也不想就往身后捅……还好小刀是道具, 同学也没出事。
黄晓杰一脸自爆黑历史的羞耻神情说完,然后诚恳地问苏西:“这样你还愿意站在我后面么……”
苏西:“……”
于是黄晓杰成功殿后。他手里拿着小刀,反正现在身后没有人, 于是合计着万一有啥摸过来他就用力捅过去,绝对不能给敌人偷袭的机会。
他想得很好, 但这短短只有几十米的走廊却不知道怎么地越来越长, 一直走不到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头顶上的灯光又开始晃荡, 而仿佛每个人的脑袋上面都吊了一盏灯, 他忍不住就抬起头看, 自己头上也有一颗泛着红光的灯泡, 正中间有什么东西在转动, 黄晓杰仔细瞅了一会, 差点惊叫出声:这里面是一只眼珠呀!
这时候他才发现,天花板上也跟刚刚的电梯门一样被肉膜给覆盖了!甚至四周的墙壁上也有肉须在盘踞蠕动!它们中粗壮的大概有成年人的大腿那般粗,但细小的又如同头发丝一样。它们不是静止的,就像是蠕虫一样有液体在它们的内部涌动,一股一股,把肉须表壁撑薄至半透明,下面又潜藏着什么一跳一跳的,教人不由得担心肉须会被撑炸了。
刚刚张成就是被这玩意儿给攻击了,手腕和脚踝的皮肤都被灼伤,可想而知这玩意儿里面的液体是具有腐蚀性的,如果让它流出来的话,那可就糟糕了……
但想是这么想,黄晓杰却发现长着触须的墙壁往他这边压迫过来了。
他赶忙往左躲,没跨出两步就被人从后面拦住,是苏西,这个明明看起来跟他他差不多大,但感觉却比他靠谱很多的男生说:“小心点。”
黄晓杰再往左看,就发现左边原本是电疗室门的地方已经打开了!比右边更加密密麻麻的触须从里面伸出来,盘踞在门的四边,而里面则是黑洞洞的,犹如一张巨口,引诱他走进去。
“我去,这也太特么克系了吧,你说我进去了会不会有人给我发糖吃啊……”黄晓杰干笑,刚想回头感谢苏西,才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走在最后面的人不就是他自己吗!!!
苏西明明是被他让到前面去了啊!
赵恪不过是申屠念为了探寻底线的某一种尝试。缺爱叛逆公主x同校大帅逼申屠念x赵恪校园短篇,小炸微甜...
傅郗城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温润雅致,清冷矜贵,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心里其实藏着一个人。五年前初见姜予宁,傅郗城对她见色起意,迷了心窍。五年后,傅郗城再次与姜予宁相遇,从那天起,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了。一次次蓄谋已久地接近她,关心她,只等姜予宁跳入陷阱,彻底沦陷其中。后来,姜予宁的确心动了。…不久后,温润雅致的男人单膝跪在女人跟前,轻扯着她的裙摆,他嗓音温柔到极致,“姜予宁,我好中意你。”姜予宁问:“中意到了何种程度?”傅郗城笑得很斯文雅致,随之,炙热的吻落在了她的唇瓣上。他轻柔地捏住姜予宁雪白的后颈,低头深吻,“宁宁,喜欢我这样亲你吗?”姜予宁抬眸,指尖轻撩着他的喉结,“傅郗城,你能不能克制一点。”直到后来,姜予宁才知道,原来他们之间的相遇不是巧合,而是傅郗城蓄谋已久的接近。那年伦敦雨夜,傅郗城无意间惊鸿一瞥,油纸伞下,白色裙摆在风中荡漾,傅郗城记住了一辈子。...
微博号:腿毛略粗 #这就是一篇都市美食爽文!妖魔开餐饮# -- 这年头生意真的不好做,所有试图走创新创业的妖怪精灵们,几乎都在破产的边缘试探。 看看隔壁的小山参,卖身赚钱,拔得他小小年纪头发都要秃了。 再看看隔壁的大魔,整天碰瓷国家,玩自导自演的神棍戏码。 还有隔壁那只大鸟啊,送个快递,都比不过人家顺风。 加上一个寥寥云,养猪能把自己养破产了…… 赚钱真的好!难!哦! ------ 男主视角: 在这个艰难的世道,杜琼向道友请教该如何迅速实现丰衣足食、醉生梦死的快乐生活,被损友一巴掌拍得灵魂出窍……然后变成了寥寥云圈里的一只猪-。-# 命运,让他承受了太多的委屈。 #男主失去记忆,真实地以为自己是一只天才小猪猪#...
揽流光/和离后前夫称帝了(重生)作者:鹊上心头作为金尊玉贵的博陵崔氏贵女,崔云昭从未想过当她提出和离时,霍檀竟敢一口应下。当然,他二人本就是因着崔云昭叔父的一己私欲,硬是凑成了对。这样的婚事不要也罢,他再是能力斐然,是博陵人人敬仰的少年将军又如何?终究是军户出身的莽汉,白日里少有温柔软语,夜晚帐中却如烈火把人往死里折腾。崔...
周濛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将永远终结在十八岁的年纪。 弥留之际,她回想起了这一生的许多片段,如果只选一个珍藏在血咒中留她来世来取,会是哪一个呢? 樱霞峰的漫天春樱,和心上人的洞房花烛,还是亲见哥哥得胜凯旋,抑或是父亲大仇得报…… 好像都不是。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暮冬,她随母亲北往北燕王宫议一桩她并不怎么想答应的亲事,一个飘着雪的清晨,她爬上王宫最高的一棵白杨看朝阳初升。翘起二郎腿,枕起双臂,她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将整个宫城尽收眼底,却见不远处的梅园中,一个黑衣少年正晨起练枪,一杆红缨,动如雷霆,劈风斩雪,那少年高高马尾,眉目如画,那一园的红梅仿佛也喜欢他的英姿,于纷扬霜雪中悄然绽放,盈盈梅香…… 胸腔逐渐感受到匕刃的寒冷,生命流走的最后瞬间,她想,这也许就是她此生见过的最美景色。...
陆羽用了十七年,终于吞噬天帝魂魄,重新审视这个世界。自天地重开,灵气重现,芸芸众生以长生为道,夺气运而生。聚真气,可开山碎石,日行千里。练法术,可呼风唤雨,腾云驾雾。虎啸山林,龙游浅水。这一世,问鼎苍穹,猛虎下山,龙飞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