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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凤扬并不理睬钟玉秀如风的絮语,而是低垂着头,走出学校大门,一个人沿着水渍渍、麻麻砾砾的石子路,步子松散走着,他知道钟玉秀跟在身后,那锥子一样尖尖的高跟鞋,象根粗粗的钉子,击打在路面,是那种击打与猛擦的声音,“橐-----橐橐-----”幸亏是鞋,要是人,皮子早擦没了,肉都擦烂了,街上毫无生气,店铺都开着,店主眼巴巴瞅着街上散乱的行人,软软的炊烟,混合着难闻的草木灰味,在弥漫着,油香肉香饭香也夹杂其间,偶尔有一丝一缕的未燃尽的草,从高高的烟囱内被烟汽抛出来,落在人的头上,衣服上,那轻盈,如同蝴蝶,不经意间沾在人身上。
街边临时支起的混沌摊,从那布棚中,飘出香油的味道,象无形的钩子,吸一下鼻子,葱花生姜甚至还有八角的味道,把饥饿的馋虫从胸腔拉上来,腿就软软的,走不动,走过路过,你休想错过,满满一碗端在桌上,麻油下是鲜嫩的芫荽,冬日搁在碗里的绿,即使是三个手指捏起的一小撮,也是那样养眼,再来一小撮干干的小虾米,一把弯弯的勺子,即使不用搅动拌匀,你也会贪婪舀上一小勺,去喂五脏六腑中,争先恐后,往上爬的馋虫,混沌并不多,连同汤水,连同味,吃着舒服,再要一块朝牌饼,这就是他晚餐全部,对这个他没有任何抵抗力。
老板是个清瘦的小老头,做人很干净,史凤扬是常客,和老板很熟,打个招呼之后,拣一张干净无人的桌子,刚坐下,钟玉秀也跟进来,“老板,来碗混沌!和他的一样!”然后是不请自坐,就坐在史的对面,“你每天就吃这个?”
“不行嘛?我觉得挺好!”然后是沉默,直到两碗混沌上来,他就在那儿吸咂一口汤,把干干的饼,象老鼠那样嚼出声来。
“我二哥要我到县城去,你要不要一起去?”钟玉秀一脸热切。
“我就不去凑这个热闹了!”
“这怎么是去凑热闹,这里条件实在是太差!每天压抑着人喘不过气来,那个老夫子,每日阴阳怪气,我是受够了!”
“我倒不觉得!”
“你故意气我,是不是?你要去,我也去,你要不去,我也不去!”
“你怎么能看我行事呢?咱俩似乎不是一路人!”
“史凤扬!”她愤怒地呻唤,“这都什么呀?硬巴巴,象猪皮牛筋,是人吃的东西吗?”看着史凤扬把朝牌咬进嘴里,用牙板嚼着,津津有味,她又试着咬一次,还是咬不透,把含出牙痕的饼,往桌上一扔,“硬得跟驴皮似的,就不是人吃的东西!”
“你不吃,我要了,谢谢,你老人家九十几了,牙口这么不好?看见没有,连吃我们都吃不到一起,如果我接受你,我们怎么在一起生活?”
“实在是难以下咽嘛!”
“谁说的?我吃给你看!”拿起她的饼,上去就一口,咬出个半圆的豁口,并且嚼得很香的样子,“你呀,矫情得很,我告诉你……?”
“哎,哎哎……你咋这样不讲卫生呢?上面有我的唾液,你不嫌脏呀?你要咬也咬别的地方,刚才……?”她挥挥右手,要驱赶什么,“你咋这样不讲究呢!”
“我告诉你这都不算什么,在我老家黄花甸子,你蹲在那儿正吃饼,过来个人,就不断往饼上吐唾液,你如果嫌脏,随手一扔,人和狗在抢饼,有时人追着狗打,狗含过的东西,他们拾起来,在肮脏的衣服上擦擦就吃!这不是个例,而是常有发生!”
“别说了,好恶心!哇――”钟玉秀头一偏,在桌边吐出一口清水,“他们为什么要那样作践自己?”
江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到了十七年后。 这个时候,他的好友已经有了更好的朋友,竹马也有了爱人,而当年他失踪后,他的父母为了寄托对他的思念收养了个孩子,还老来得子给他生了个弟弟。 没过多久,他又发现他生活的世界其实是一本团宠文。 只是很可惜,团宠的主角不是他,而是他父母的养子,他只是一个前情提要、背景板、炮灰,和主角的陪衬。 这样的炮灰注定抢不过主角,所以江鹿识相远离了这些人。 但剧情还是容不下他,他每次被忽略,处于“不被需要”的状态时,他身体的一部分就会变得透明。 江鹿不想变成一个所有人都听不见、看不见,最后在孤独中死去的透明人,所以他绞尽脑汁让自己变得“被需要”。 直到林煊出现。 江鹿发现,只要林煊在他身边,他的身体就不会变透明,他不用让自己处于“被需要”,也不会被剧情抹杀存在。 他很感激林煊,所以他会满足林煊的所有要求。 包括给他提供他的所有行踪、随身携带他提供的窃听器,以及……被他关起来。 - 林煊从小就知道自己有病。 他对所有属于他的东西都有超过正常范畴的占有欲,宁愿毁掉也不会拱手让给旁人。 林煊忍了十八年,幸运的是,这些年除了死物,没有一个人能让他生出这样的欲·望。 直到他遇到江鹿。 江鹿太乖了。 不管他做什么,他都只会用那双干净纯粹的、亮莹莹的眼睛看着他,好像他对他做什么都是正确的、被允许的。 就连他得寸进尺想把他关起来,想让他永远只能看见他、属于他,他也只是犹豫了两秒就点了头。 真的很乖。 林煊很喜欢他,所以就算他治好了病,他也不会再放他离开。 控制欲不正常偏执攻VS缺爱乖乖受 大学校园,攻会询问受的意见,一切都在双方都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双方都甘之如饴 双初恋,1v1,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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