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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六岁的时珍玉雪可爱,带着水晶王冠指着绍修齐,“你来陪珍珍吧。”那时他看到时珍就喜欢,最漂亮的女孩子要和他玩,他欣欣然趴下学小狗给她看。

这样一陪就到现在。

所有人都知道,绍修齐是时珍大小姐的狗,他也乐在其中。

时珍和他扮家家酒,她是公主,他是仆人。

时珍吃剩了东西就作为赏赐,他就咽下去。

时珍拉着他逃课,他先翻出去,在下面垫着让她踩着自己的手下来。

时珍被她哥哥惩罚,他挑灯夜战学着笔迹给她抄书。

时珍和他同年级,考试他在试卷上写时珍的名字交上去,时珍这个笨蛋写他的。

就连两人被绑架,绍修齐都要和绑匪说,别打时珍,打他身上。

那年时珍家里出了变故,她湿淋淋来找他,绍修齐就按照时珍的意思带上身上所有的现金,带她逃去外市。

在酒店里拥抱她,吻她,躺在她身下,让时珍骑,一次一次射精,哄她开心。

时珍想要,就硬起来给她,几乎天天连在一起。

直到时简找过来,才结束两周的抵死缠绵。

他和时珍这种扭曲却彼此依恋的关系,和爱情毫无关系,却几乎占据他人生所有的时间。

绍修齐真的是时珍的狗,看到她就忍不住摇尾巴,没办法离开她。

但是他想到岑莎莎,还是硬下心,“小珍珠,我还是小珍珠的狗狗,但是不能和小珍珠做爱了。”

时珍冷笑,她重重推了把绍修齐,将他推到地上,光裸的脸踩在他的脸上,足弓绷起,像是新月落下,挤压着他的鼻梁、嘴巴,“白痴吧,修齐哥哥,不和珍珍做爱,算什么狗?鸡巴不能塞进珍珍的穴里,不能在珍珍子宫射精,你就一点用都没有!”

绍修齐被这话伤到了,他和时珍密不可分,从骨头里透出来的对她照顾欲和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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