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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二、续书与脂评提示无一相合

畸笏叟、脂砚斋等批书人是读过或基本上了解《红楼梦》全稿内容的,因而在他们的批语中,常常提及八十回后的故事情节、人物命运,或个别回目、字句。这些脂评与前八十回所预示的全书结局及主要人物的遭遇(如第五回中的册子判词及《红楼梦十二曲》),行文中所埋下的伏线,或通过诗词、谜语、酒令所作的谶语式暗示,都是一致的。但如果与后四十回续书所写的种种相对照,竟无一处是能完全符合的。

贾府:原稿中写的是“将来事败”(第十七、十八、二十二回),“抄没、狱神庙诸事”(二十七),“诸子孙流散”(二十二),丫环们或死或散“日后更有各自之处也”(四十六)亦“所谓‘树倒猢狲散’是也”(五、二十二),即正文所谓“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五)。续书则写其“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一百二十)。

贾宝玉:被拘留于“狱神庙”,得到“茜雪、红玉”的相“慰”(二十、二十六)。他“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十九),正合其正文所说的“贫穷难耐凄凉”(三)或“展眼乞丐人皆谤”。“一别西风又一年”,待他再入大观园时,原来自己住过的“怡红快绿”院落,“展眼便红稀绿瘦矣”(二十六),黛玉住处,先前有“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景物,此时也面目全非,惟见一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二十六)的惨相。人去室空,甄士隐所说“蛛丝儿结满雕梁”句,正好用于“潇湘馆、紫(绛)芸轩等处”(一)。宝玉比迎春出嫁后,面对寂寞的紫菱洲更伤感地“对境悼颦儿”(七十九),伤悼已在“《证前缘》回”(七十九)中“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二十二)的林黛玉。这些都是续书中所没有的。

续书虽写了宝玉最终出家为僧,却是《中乡魁宝玉却尘缘》,原稿是叫《悬崖撒手》(二十一、二十五),从回目就能看出不同。所以续书中的宝玉是“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被“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一百二十)心情是依恋的,行为是被动的。原稿中的宝玉却是态度十分决绝的,就像甄士隐抢过跛道人肩上褡裢来背着,说声“走吧”一样,所以有脂评说:“‘走吧’二字真‘悬崖撒手’,若个能行!”(一)

林黛玉:续书写贾母薄情寡恩,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而采纳“调包计”,使黛玉误会宝玉负心,在“金玉姻缘”缔结之时,含恨而殁。这实在是以怨报德,并非以其眼泪报答神瑛甘露之惠,又如何证得前缘?原稿写黛玉悲剧实与贾府择媳无关,且是宝玉娶钗之前的事。黛玉临终时,如脂评说的“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三),跟续书写其抱怨毒憾恨之心于无尽,根本不是一回事。参看《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

薛宝钗:在原稿中,她没有因扮演“调包”对象、赢得宝二奶奶身份而落到尴尬的境地;从事态发展上说,她与宝玉的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因而“后文成其夫妇时”,才能写他们的“谈旧之情”(二十)。只是宝钗并不理解宝玉,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一回中,她仍想以伦理道德信条去“箴”宝玉归正,可她哪里知道宝玉“已不可箴耶”(二十一)?也许这更增加宝玉的反感,促使其产生“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连脂砚都责怪宝玉过于“偏僻”,视其为“三大病”之一,说:“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二十一)这里特提“麝月之婢”是因为他们夫妻身边只有麝月一人了(二十)。这些显然也与续书所写不同。

贾元春:其册子判词称“虎兔相逢大梦归”。解说者有以为是影射康熙死于壬寅(虎)年,雍正嗣位后,明年癸卯(兔)改元的时间。又早期的己卯本及梦稿本(杨本)上,此句都作“虎兕相逢大梦归”,若是原文,则可能暗示元春死于两派政治势力的恶斗之中。其曲子《恨无常》说:“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更像她确是成了统治者内部斗争的牺牲品。脂评证实了这一点,在指出元春“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的同时,说“《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十七、十八)。以杨贵妃作比,倒未必说后来有类似“安史之乱”的情节,但她属非正常死亡而且因此导致贾府势败家亡是可以肯定的。但续书写元春之死,则是因为“圣眷隆重,身体发福”,才“多痰”致疾,仿佛她的死也足以显示皇恩浩荡似的。

贾迎春:嫁给“中山狼”受苦,都是在八十回前描写的,续书除了开始时提到过外,几乎将她忘了。只到“贾母这病日重一日,延医调治无效”时,才有孙家婆子来报:“姑娘不好了!前儿闹了场,姑娘哭了一夜,昨日痰堵住了。”接着说:“岂知那婆子刚到邢夫人那里,外头的人已传来说:‘二姑奶奶死了。’邢夫人听了,也便哭了一场……知贾母病重,众人都不敢回。”(一○九)如此草草收场,还不如太虚幻境中她的判词和曲子《喜冤家》说得周详,实在未能充分体现雪芹通过迎春、薛蟠的嫁娶,来表现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脂评曾指出:

此文一为择婿者说法,一为择妻者说法。择婿者必以得人物轩昂,家道丰厚,荫袭公子为快;择妻者必以得容貌艳丽,妆奁富厚,子女盈门为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试看桂花夏家、指挥孙家,何等可羡可乐,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贻恨,可慨也夫!(第八十回)

贾探春:前面说过,脂砚斋有“探春远适”之批,说到“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二十二)。脂评远嫁不归之说,与正文暗示其命运的“千里东风一梦遥”、“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五)的预言完全吻合。可是续书却写她出嫁后服采鲜明地回娘家来探亲,这真是匪夷所思的败笔。倘果真可随时回娘家看看,还有必要名属薄命司吗?

贾惜春:续书中她的归宿是进栊翠庵一幢自然环境优美的单身女子的高级别墅。这不但与脂评叹“惜春为尼”说“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二十二)的境况截然不同,也与正文说她“独卧青灯古佛旁”对不上号。栊翠庵难用“青灯古佛”来形容且不说,续书既让紫鹃陪伴惜春同去,那就也不是“独卧”了。

史湘云:有一种说法,以为原稿后来写宝玉沦为更夫,巧遇湘云,与其结为夫妻。这绝对信不得。那是另一种今已不见的文字很粗糙的续书抄本中的情节。但上世纪头几十年中,姜亮夫、陶秋英夫妇,吴宓、张宗祥等在清华大学读书或任职时还读到过,清人笔记中也有提及。后人构思这一情节,实与误解又附会小说中《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有关。

他们把“白首双星”解说成“白首夫妻”、“白头偕老”了,并以为是指宝玉、湘云。其实,它是“白首分离的夫妻”的意思,也非指宝、湘。黛玉曾疑心又出个“金玉姻缘”,故脂评说“何颦儿为其所惑”(三十一)!我们今天不要再“为其所惑”才好。

“双星”一词,在现当代或可有泛义,比如指一对明星;今天发射地球卫星还有“双星计划”;可它在从前只有一个用法,词义是固定的,即牛郎织女星。所以“七夕”也叫“双星节”。《骈字类编》中于“双星”词下,除一条“双星钱”不能算外,共收古籍例句九条,都是牛郎织女星的意思,未收的例子还能找出更多,却绝对找不到“双星”可泛指连理夫妻或两个随便什么人的例句。

金麒麟,虽是宝玉为湘云从张道士手中拿的,但后来却到了卫若兰身上。脂评正确理解回目含义指出:“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三十一)所以,梅节兄《史湘云结局探索》一文中曾揣测过,卫若兰与湘云婚后分离,是怀疑她曾与宝玉有染,疑点就起于这个金麒麟,因为它曾经是宝玉的。是否如此,难断定,但脂评有“湘云是自爱所误”(二十二)的话,倒似乎能与之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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