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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

第一章 “石头”撰记

从通灵宝玉和神瑛侍者说开去

我国的古典小说总是写前人、别人的故事,绝少写自己的实事,尤其是长篇小说,几无例外地用第三人称。较晚的沈复《浮生六记》是用第一人称的,但那是一部家庭、夫妇生活的回忆录,应算作记叙兼抒情的散文。晚清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虽标“目睹”、“游记”,以示所写的是见闻实事,但仍借自号“九死一生”者和自号“老残”者的经历为情节线索。用的是第三人称,却多了第一人称的局限。看来,两种描述方式之所长,亦如鱼与熊掌,不可得兼。但《红楼梦》却是个例外:曹雪芹创造性地在叙述方式上把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巧妙结合起来,一方面向读者显示小说所写内容是“我”“亲自经历的陈迹故事”(第一回),另一方面又不至于处处受到这个“我”的耳目闻见的可能性的限制。这是别出心裁的。

曹雪芹假托小说是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录下来的,他自己仅仅做一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和题书名的工作。曹雪芹让“石头”来充当作者(如甲戌本《凡例》所谓“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同时让它代替“我”的角色(它常常自称“蠢物”)在小说中出现。如果说小说是第一人称,则石头并非一般小说中虚构人物“我”,它仅仅是个无生命的物体,一块挂在贾宝玉颈上的通灵玉,并不与小说中的人物对话,发生交往关系。所以故事仍不妨以第三人称的角度自由展开。那么,小说的叙述是否就与通常第三人称方式一样呢?也不。这块青埂峰下的极大的顽石之所以“幻形入世”,变成扇坠大小的美玉来到人间,虽然书上说是因为“打动凡心,也想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其实,曹雪芹安排给它的任务,却是让它伴着小说主角贾宝玉,充当一名随行记者,以便它“劫终之日”将自己经历之事写成故事。

有人以为顽石投胎成了贾宝玉,贾宝玉的前身便是石头;至于他衔玉而生,那是表明他有如此来历的标记。如果真是这样,贾宝玉便与孙悟空同出一源了。其实,这是不对的。贾宝玉的前身,根据小说的虚构,是赤瑕宫里的神瑛侍者,他对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曾有灌溉之恩。所以,神瑛“凡心偶炽”,向警幻仙子挂了号,下世为人,绛珠也就要跟着他去,用自己一生的眼泪去偿还他的甘露之惠。这一点,脂砚斋评本《石头记》中是描写得清清楚楚的。至于石头,据说是空空道人闻知“这一干风流冤家(即神瑛、绛珠等)尚未投胎入世,趁此机会,就将此蠢物(即石头)夹带于中,使他去经历经历”的。由谁来“夹带”呢?由下凡的神瑛侍者。所以贾宝玉就衔着它来到了人间。偌大的顽石变幻成小小的美玉,是它在青埂峰下遇僧道“念咒书符,大展幻术”的结果,上面的字也是癞僧在那时镌刻下的。它来到世间,并没有再变成人形;还是小说楔子中描写过的、甄士隐在梦中见过一面的老样子,一块小小的通灵宝玉顽石的幻相。所以,不能把被夹带的石头与带着它入世的神瑛侍者混为一谈。当然,作者这样设计,也为了表明两者是有着特殊密切关系的,但毕竟不能视为一回事。

曹雪芹这样构思的意图,后人不太了解,以为“神瑛”之名本亦“宝玉”之义,又何必在石头幻为美玉之外,又另写一神瑛侍者,不如就将二者合为一体,倒能免滋读者疑惑。于是就将小说原来的叙述加以改写。在脂评本中,“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句,原是另外叙起的;到了程高本,便在它的前面凭空添上几句话,说:

只因当年这个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中,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引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后同,第一回)

经这样改动,石头就成了神瑛侍者了。可是却发生了许多令人无法理解的矛盾。前面写石头因为“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里却说它“落得逍遥自在”;前面写石头遇见僧道后,即被那癞僧袖了而去,原来也是癞僧与跛道一起,“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交割清楚”的,这里却又说它到“各处去游玩”,并且自己“来到警幻仙子处”,成了“神瑛侍者”,这岂不叫读者无所适从了?有的研究者发现了程高本对脂评本作了这样的改动,不但不认为这样改有什么问题,反而责怪脂评本写石头是石头、神瑛是神瑛不妥,使人搞不清贾宝玉究竟是石头投胎呢,还是神瑛投胎(应该说是自己不了解作者意图,又没有细心去读),认为应该合二为一。甚至由此而进一步得出结论,认为脂评本既写石头,又写神瑛侍者,是一个破绽,证明小说这部分的文字是由两种稿子拼凑而成的:“石兄”旧稿写石头投胎为宝玉,曹雪芹新稿则写神瑛侍者投胎为宝玉。他在缀合新旧二稿时,没有来得及把相互矛盾的地方统一起来,以致留下了明显的接合痕迹。如果《红楼梦》真的一开卷就如此矛盾,它还能成为最优秀的古典小说?如果曹雪芹只会拼凑别人的成稿,而且连在两种稿子所写的不同开头中只保留一种,或统一成一种都不会,他还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显然,这样的说法是太不了解作者在构思上所花的一番苦心了。

石头变成通灵玉被贾宝玉“夹带”到世上来后,虽则被挂在宝玉的脖子上,却并不同于薛宝钗的金锁或史湘云的金麒麟。它是有意识、能思想的,它在十分留心地观察着周围的事物,包括观察据有它的那个人贾宝玉;它的职能就是把这一切记录下来,写成《石头记》。

在早期脂本中有不少表明石头在整个故事发展过程中总是执行着自己任务的文字(有的还是石头的自白),因为后人不甚了解作者的意图,有一些被当作是误植入正文的脂评文字而剔除了。有一些则干脆被认为是作者自己多余的说明,也将它删去了。现将有关文字举例如下:

其口碑排写得明白,下面皆注着始祖官爵并房次,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脂评:忙中闲笔,用得好!〕,今据石上所抄云:(甲戌本第四回)

按:程高本将这几句连同“贾不假……”四句口碑下面的作者原注一并删去,是很不合理的。

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脂评:妙谦,是石头口角。〕逐细言来。方才所说这小小一家……(甲戌本第六回)

按:“诸公若嫌”至“逐细言来”数句,戚序本有;己卯、庚辰本无。俞平伯同志说:“此殆作者初稿,校本从己卯、庚辰本删去。”意为己卯等本缺此,是后来作者自己改掉的。这不可能。因为有了石头的这样一段插话,下面继续说到刘姥姥家时,才用“方才所说”等字样。己卯、庚辰本只删石头口吻的插话,而不删“方才”等字,前后不合榫,可知必非作者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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