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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叫声震耳欲聋,这下是板上钉钉的扰民了。
方谏惨白着脸,不顾伤口的剧痛,一瘸一拐地往外逃去。
电梯停在一楼,他没时间去等,拖着受伤的小腿奔向楼道。
我抡起斧头紧随其后,温声细语:“亲爱的,别怕,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最多也就是,会把你剁成肉泥而已。
我和方谏相恋了三年,而当我决定杀了他时,只需要考虑三秒。
虽然时遇已经死去,可他含有变态因子的血液,似乎透过我的皮肤,渗进我的体内,感染了我身上每一处细胞。
时遇说,我之所以会被他选中,只是因为我比较倒霉而已。
可,为什么偏偏是我?
世上有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我?
真不公平啊。
既然如此,那就拉着大家陪我一起不幸好了。
梦里那个自称阎王的老头命令我不要杀人,可我生平最讨厌的事,就是乖乖听话。
下午还捧着鲜花向我深情求婚的男人,此刻正连滚带爬地在楼道里狂奔,时不时因踉跄而摔下台阶,却连一秒钟的停歇也不敢有,滑稽不已。
“当年,你向我告白,说会永远爱我。”
锋利的钢斧在墙壁上发出刺耳的刮蹭声。